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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太湖广东同乡会基金管理暂行办法

    为了弘扬一方有难、八方支援的传统美德,安徽太湖同乡会在开展同乡会活动的基础上,集合团体的力量,愿意为品学兼优而家境贫困的学子完成学业,为在广东打工遇到困难的老乡及家乡有需要的帮助孤残人士,并以此回报家乡、造福社会、勉为奋发、共同发展。经筹委会议商议,现特设立 “安徽太湖广东同乡会基金”,运作管理暂行办法如下:

一、 资金来源
1. 按大会章程规定收取的会费。除用于必要的会务活动外,结余部分拨作基金使用。
2. 会员捐资。以自愿为原则接受会员的资助款。
3. 发动和吸纳社会其他具有合法来源的资金。
4. 同乡之间共同合作所产生的合法经济效益和基金产生的收益及其他方式取得的合法资金。

二、 管理
1. 助学基金专户存储,实行专款专用。
2. 资金及帐务由秘书处财务组负责管理。
3. 基金收入及时公布,支出经筹委会常委会议讨论审核,并经考察组视情况实地调查评估后确定,审批后以银行划帐形式支付给帮扶对象。受助人在收款到帐后,以书面形式回复给筹委会。筹委会视其经济能力及品行情况可适当调整,有关资料存档备查。
4. 初定每年分上、下半年各进行一次申请受理和审批。

三、 受理与审批
【申请流程】
申请-->审批-->符合条件-->发函通知-->回执-->汇款               -->不符条件-->资料不退-->结束
【申请条件】
1. 在校学生:家庭贫困,学校认可之年级排名50%以内,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学习勤奋、生活简朴之在校学生。
2. 在广东打工遇到人生困难的老乡(如患重大疾病、意外重伤或死忘等)
3. 在家乡的孤寡老人、孤儿家庭或患重大疾病的家庭。

【资助方式】
 根据申请者所在学校的学习及生活费用情况,酌情给与现金生活资助,汇入指定受助对象账户。资助标准暂定为A/B/C三级,分别为1000元/次、2000元/次以及3000元/次。
【申请方法】
认真,如实填写《捐资申请表》,email、传真或邮寄到本会秘书处制定联系人,收到申请表后,进行资格审查。对符合条件者,通知申请者,并将资助款汇寄给申请者本人。
【注意事项】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本基金会将有权终止资助:
1. 触犯国法校纪,并受到制裁或处分者;
2. 学习放松,年级排名达不到要求者;
3. 隐瞒家庭经济情况,弄虚作假者,除终止资助外,追回所资助的助学。
4. 原则上家乡各镇应有一定均衡的资助比例。受助对象的资料必须详尽真实不得弄虚作假。
【其他】
为使太湖学子能学业有成,对于已经推荐但同乡会基金没能资助的学子们,将由同乡会向各会员推介,发动会员根据自己的实际有选择地采取一对一、一对二等进行扶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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